一、入学条件
(一)一年级
主要面向主城区片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开展招收工作。为便于理解,特举例说明,若儿童计划于2025年9月入学,那么其出生日期应当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以此来精准契合相应的入学年龄标准,确保符合一年级的入学条件要求。
(二)七年级
招收对象为处于入学年度且来自主城区片内的小学毕业生,旨在保障小学与初中阶段学习的有序衔接,使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够顺利进入初中继续学业,满足其接受初中教育的需求。
二、学校范围
(一)小学
涵盖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廊坊市第二实验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一附属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二附属小学以及管道局中学第三附属小学,这些小学共同构成了相应区域内小学阶段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龄儿童提供了多样化的入学选择。
(二)初中
包含管道局中学(初中部)以及廊坊市第七中学(初中部),它们是该区域内初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承载主体,承担着为小学毕业生提供初中教育的重要职责,助力学生完成初中学业阶段的学习与成长。
三、报名材料
(一)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廊坊市第二实验小学
需依据安次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所涉及的相关政策要求来执行,报名人员应严格参照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以满足入学报名的基本条件。
(二)廊坊市第七中学(初中部)
需按照广阳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所规定的有关政策来落实报名材料相关事宜。报名者应当仔细研读该指南中针对初中入学的各项政策要求,准确提供所需材料,保障报名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自身入学资格的有效审核。
(三)管道局中学第一附属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二附属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三附属小学及管道局中学(初中部)
需依照与原企业签订的有关协议要求来执行报名材料相关事项。在出现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则要按照广阳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有关政策执行相应操作,确保在不同情形下报名工作都能依规有序进行,同时也保障学位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入学安排的公平公正。
四、有关说明
(一)优待政策落实
针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国家和省、市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通过这一举措,充分彰显对这些特殊群体子女教育权益的高度重视与保障,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助力他们顺利接受相应阶段的教育。
(二)录取与调剂机制
报名人员应基于自身实际状况,审慎选择与之相符的相应类别进行报名。在录取过程中,将按照相关既定顺序开展录取工作,倘若在录取到某一类别时,出现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的情况,那么将由教育行政部门严格遵循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把超出计划的学生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若主城区学校学位出现不足的状况,则进一步向乡镇学校进行调剂,通过这样合理有序的调剂机制,最大程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招生工作平稳、公正地开展,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有合适的入学机会。
(三)逾期未提交材料情况处理
若因学生家长方面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入学材料,当片区内学校已无学位时,将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周边学校学位剩余情况进行合理调剂,把学生安排至尚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以此维护入学安排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避免因家长个人原因导致学生失去入学机会的情况发生。
(四)政策调整应对
倘若出现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受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情况,本入学指南将依据实际情形做出相应的适应性调整,确保入学政策能够与实际情况紧密契合,保障招生工作始终在合规、合理的框架下有序推进,使入学安排能够与时俱进,适应各类变化因素。
(五)招生信息关注
学生及家长应当密切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各学校发布的招生方案,因为具体的入学要求以及时间安排等事项,均以后续发布的招生方案内容为准。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这些信息,才能确保报名及入学流程能够顺利进行,避免因信息掌握不及时而出现失误,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
(六)解释权归属
本入学指南的最终解释权由廊坊市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共同行使,由其负责对入学指南中涉及的各项规定、要求及相关情况进行权威性解释说明,保障入学工作在规范统一的指导下有序开展,确保招生过程中各类疑问与争议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与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