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安次区2025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指南(小学阶段)

2024-11-1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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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条件

一年级: 招收年满 6 周岁且符合安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例如,若儿童计划于 2025 年 9 月入学,其出生日期应当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以此来精准契合相应的入学年龄标准,并满足安次区设定的入学条件要求。

二、学校范围

安次主城区指由南环路、西环路合围区域内的国办中小学,具体涵盖了以下学校:

  1. 小学: 包含廊坊市第一小学、廊坊市第五小学、廊坊市实验小学、廊坊市第十四小学、廊坊市第十七小学、廊坊市第二十一小学、廊坊市第二十八小学、廊坊市第二十九小学、廊坊市第三十小学、廊坊市第三十三小学、廊坊市第十七中学(小学部)、北史家务西孟各庄小学、北史家务祖各庄小学、杨税务镇杨税务小学、杨税务镇南庄小学以及仇庄镇普照营小学。

三、招生程序

(一)分类报名

中小学报名入学依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 6 个大类、12 个小类,具体涵盖房户一致(A 类)、现役军人(B 类)、户籍(C 类)、燕赵英才(D 类)、房产(E 类)、企业养老保险(F 类),并采取线上分类报名的方式有序开展报名工作。各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1. A 类: 针对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自有住房,且户籍登记在该房产名下的适龄子女。此类情况需提交的材料包含:完整的户口本(涵盖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以及结婚证,通过这些详实的材料来充分证明其符合房户一致的入学条件要求。

  2. B 类: 适用于在安次区内工作并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需提交的材料有:包含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以及结婚证,以此为依据来保障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权益,体现对军人家庭的优待与支持。

  3. C1 类: 对于户主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子女,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涵盖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以及结婚证。倘若属于以租房落户的情形,则还需额外提交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以此对其居住及户籍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核实,确保入学资格审核的严谨性。

  4. C2 类: 当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户籍共同在一起的适龄子女时,需提交的材料涵盖:包含各对应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以及结婚证,以此来呈现家庭户籍关联情况,作为入学资格判定的依据之一。

  5. C3 类: 针对法定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的适龄子女,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涵盖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以及结婚证,通过这些材料来反映其特殊的户籍与居住情况,便于相关部门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6. C4 类: 若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包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以及结婚证,以此来明确其户籍性质及相关入学关联情况,确保报名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7. D 类: 适用于在主城区工作且居住的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适龄子女。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包含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以及结婚证,通过这些材料来综合考量其入学资格,保障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子女能够顺利入学。

  8. E1 类: 对于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自有住房(已实际入住),且具有安次区主城区户籍,但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的材料涵盖:包含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以及结婚证,通过这些材料对其住房及户籍情况进行全面呈现,为入学审核提供参考依据。

  9. E2 类: 法定监护人在片内拥有自有住房(确已入住),且属于安次区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其需提交的材料包含:涵盖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以及结婚证,以此来证明其居住及户籍状况,满足入学报名材料要求。

  10. E3 类: 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自有住房(确已入住),但属于非安次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涵盖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以及结婚证。对于廊坊市域外户籍的情况,还需额外提交居住证,以此对不同户籍来源的适龄子女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核与规范管理。

  11. F1 类: 针对安次区乡镇户籍(南环路、西环路合围区域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提交的材料涵盖:包含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 12 月至当年 5 月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以及结婚证,通过这些材料综合判定其随迁子女的入学资格,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12. F2 类: 适用于安次区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开发区户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涵盖各相关页面的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 12 月至当年 5 月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以及结婚证。对于廊坊市域外户籍的情况,同样需额外提交居住证,以此对这部分随迁子女的入学资格进行严谨审核与规范管理。

(二)注意事项

  1.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充分彰显对这些特殊群体子女教育权益的高度重视与保障,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2. 在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该房产 50%及以上的产权,以此明确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量化标准,确保入学资格审核在房产方面的规范性与合理性。

  3. 所有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均以法定监护人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地址作为片区划分依据;对于缴纳市直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则以实际工作的单位地址为片区划分依据;而针对灵活就业且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子女入学的情况,将由区教体局结合招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置,以此保障不同就业形式下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序性与合理性。

  4.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监护人适龄子女,按照以房产入学的 E1 - E3 类办理入学手续,并需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通过明确此类特殊居住情况子女的入学办理方式,确保其受教育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5. 倘若因各类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入学材料,当片区内学校已无学位时,将由区教体局依据其他学校剩余学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剂,以此保障学生入学机会的公平性,避免因特殊情况导致学生失学的现象发生。

  6. 按照入学材料从第 1 类到第 12 类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在录取到某一类别时,出现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的情况,将由区教体局遵循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把超出计划的学生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在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则向乡镇学校进行调剂,通过合理的调剂机制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7. 学生及家长应当密切关注安次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发布的招生通知,具体的入学要求以及时间安排等事项,均以当年发布的招生通知内容为准,便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入学相关信息,确保报名及入学流程的顺利进行。

  8. 对于在入学材料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经部门联审联验未能通过审核的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学生需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以此严肃入学资格审核纪律,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四、本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行使解释权。若出现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受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情况,本入学指南将依据实际情形做出相应的适应性调整,以确保入学政策与实际情况相契合,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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